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6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个体工商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綦江区卢强生鲜超市经营的精品香蕉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上述个体工商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该个体工商户已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香蕉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田间种植时,施打农药过多导致;当事人在进货时未严格把关。
整改措施:责令该商户立即整改,对门店内所有销售的食品严格审查相关资料,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杜绝再次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1日向綦江区卢强生鲜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25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