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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兴隆县市场监管局公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姜)核查处置情况

2023-08-25 17:0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4日,河北省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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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在我县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一)产品名称:姜。

被抽样单位:兴隆县半壁山伟大超市连锁店。供货商:唐山市遵化市燕山果菜批发市场合同车16号遵化市北二环东路王巨满处购进。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的姜检验噻虫胺项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营单位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向供货商王巨满索要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打印件、农产品进货台账、购进票据复印件,因此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了上述食用农产品姜。

企业整改情况

经营者发布了整改报告、召回公告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在店门口,对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召回,保证一定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事实。

行政处罚情况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3、罚款5000.00元。

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处罚〔2023〕61号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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