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松灯包子店经营的白馒头和糖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松灯包子店经营的白馒头(加工日期:2023-5-18)和糖包(加工日期:2023-5-18)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白馒头和糖包中铝的残留量指标均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松灯包子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有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元(¥60)整;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整;合计罚没款人民币伍仟零陆拾元(¥5060)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购进的泡打粉含有铝。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使用以前购买可能含铝的泡打粉;2、使用重新购买没有含铝的泡打粉。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