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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23-08-21 15:04: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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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南头执罚字〔2023〕237号】,涉及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水体排放废弃物被罚款2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24553527136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徐三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头执罚字〔2023237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违法事实

向水体排放废弃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8

处罚机关

中山市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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