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在2023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中,涉及保康县世润轩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不合格。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将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在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十堰武当路店内,对保康县世润轩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世润哲牌”食用植物调和油(压榨菜籽核桃系列)进行随机抽样。经检验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产品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压榨菜籽核桃系列);抽样单编号:SBP23420000003335162 ;生产日期/批号:2023-02-28;规格型号:5L/桶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g/100g ,标准指标:≤0.25,实测值:1.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227-2016(第一法)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原因排查情况
经自查发现导致该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不合格的原因:在出厂配送运输过程中,将产品放置于靠近车辆发动机的位置,温度过高。由于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产品标注的保存条件贮存,导致过氧化值超标。
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油脂酸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经综合考量,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食用植物调和油1壶;
2、没收违法所得340.50元;
3、罚款10000.00元。
整改复查情况
当事人自收到该批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报告后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一是立即发布了产品不合格召回公告。二是从生产加工源头、分装过程控制、贮存、运输、销售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分析,查找出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三是针对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加防护隔离措施来解决此问题,确保产品品质。
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