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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2023-07-19 18:12: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7月19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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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蛏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蛏(购进日期:2023-3-29)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老蛏中孔雀石绿指标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78.74元;3、处以罚款5000元。(两项合计6278.74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市监处罚﹝2023﹞167号。同时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老蛏为外购,未在餐饮环节排查出原因,怀疑在老蛏养殖或流通过程中被违规使用化合物。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2、自召回公告发布二十日内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单位要求退货、赔偿等合法权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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