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

2023-07-19 18:1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7月19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

image.png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伊敏包子店经营的老面馒头和手工肉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伊敏包子店经营的老面馒头(加工日期:2023-04-04)和手工肉包(加工日期:2023-04-04)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老面馒头和手工肉包中糖精钠的指标均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伊敏包子店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有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1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市监处罚﹝2023﹞ 216 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是使用的原料带入糖精钠。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2、自召回公告发布二十个工作日内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单位要求退货、赔偿等合法权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蔬菜、水果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质量服务的“辽宁实践”——辽宁省市 ...

  • 质量标杆的“辽宁效应”——辽宁省追 ...

  • 质量时代的“辽宁华章”——辽宁省实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