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3-07-04 17:2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4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011001344,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灵马村那叫屯27号)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和从业人员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69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项27项,一般项42项。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桂市监办发〔2022〕28号)的具体检查规定,发现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6个方面内容共15个检查项目中存在16个问题,其中重点项2项,一般项13项。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和武鸣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武鸣区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兴食品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武鸣区市场监管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隆化县:“共享农场”绘就乡村振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你点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辽宁省凌 ...

  • 内蒙古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乡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