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6月1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第12期)。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第12期)
现将报告编号为:SBP23500000650831025、SBP23500000650831598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北天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辣鸡翅(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6日、3月1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天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辣鸡翅(辐照食品)(规格型号:400克/袋;生产日期:20230207)”、“糊辣鸡翅(辐照食品)(规格型号:400克/袋;生产日期:20230216)”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P23500000650831598、SBP23500000650831025,经检验, 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湖北天泉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湖北天泉食品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一是由于生产工艺的关键控制点管控不严谨,生产过程焯水环节未将原料煮熟煮透;二是成品送辐照公司辐照灭菌过程中有一段时间产品处于脱温状态导致终产品不合格。整改措施:一是修改生产工艺;二是完善委托协议,明确产品包装至辐照的间隔时间及储存条件等协议内容;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制度、标准要求从事生产。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