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25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涉及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荆门长宁大道分公司销售、标称杭州川信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江海区聚丰腊味加工厂生产的“腊鸭”(生产日期:2022-12-20)。
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我局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抽检检验报告(No:2023SC00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2023年1月30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对位于东宝区长宁大道54号(荆门国际广场负一楼)的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荆门长宁大道分公司销售、标称杭州川信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江海区聚丰腊味加工厂生产的“腊鸭”(生产日期:2022-12-20)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3420800485030143ZX,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编号DBJ23420800485030143ZX的《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编号No:2023SC0059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腊鸭共购进16只,货值476.80元,抽样4只,库存12只(已于2023年3月15日退还杭州川信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已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2.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了召回公告,并表示今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严格进货把关,严格守法经营。
四、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荆门长宁大道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