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2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涉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永辉生活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韭菜,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永辉生活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永辉生活广场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韭菜(抽样日期:2022年11月9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韭菜时履行了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永辉生活广场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决定对当事人该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二、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委托重庆赵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2年9月27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委托重庆赵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不合格食品。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进一步加强对被委托生产企业约束和检查,要求严格生产产品,加强产品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主动联系了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张贴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委托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30日对当事人涉嫌生产不合格泡椒凤爪(辐照食品)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泡椒凤爪(辐照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是生产环节的问题,且当事人作为“泡椒凤爪(辐照食品)”的委托商,与重庆赵渝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乙方(重庆赵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异物、返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理化指标不合格、包装错误、胶原蛋白析出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故当事人作为委托商在该案中不予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