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铜市监通告〔2023〕9号。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铜市监通告〔2023〕9号
在2022年铜川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5家经营单位7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川市印台区城关街道牛八爷串串店经营中使用的杯子(复用餐饮具)、筷子(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杯子(复用餐饮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抽样日期:2022-10-30。
2.筷子(复用餐饮具)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抽样日期:2022-10-30。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中使用的杯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均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该店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清洗、消毒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对洗消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餐饮具洗消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清洗消毒餐具。经验收,该店已整改到位。
二、宜君县艳艳小吃店经营中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筷子(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勺子(复用餐饮具)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抽样日期:2022-10-29。
2.筷子(复用餐饮具)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抽样日期:2022-10-29。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中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 大肠菌群、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均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该店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清洗、消毒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对洗消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餐饮具洗消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清洗消毒餐具。经验收,该店已整改到位。
三、铜川市印台区汇湘聚烧烤店经营中使用的玻璃杯(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抽样日期:2022-10-30。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经营中使用的玻璃杯(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该店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清洗、消毒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强化餐饮具清洗措施,加强对洗消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餐饮具洗消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清洗消毒餐饮具。经验收,该店已整改到位。
四、宜君县兴顺店头棍棍面馆经营中使用的玻璃杯(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抽样日期:2022-10-29。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经营中使用的玻璃杯(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该店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清洗、消毒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餐饮具洗消措施,加强对洗消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餐饮具洗消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清洗消毒餐具。经验收,该店已整改到位。
五、铜川市印台区城关羊莊胡同酸菜铜锅涮羊肉火锅店经营中使用的杯子(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抽样日期:2022-10-30。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经营中使用的杯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该店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清洗、消毒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餐饮具洗消措施,加强对洗消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餐饮具洗消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清洗消毒餐具。经验收,该店已整改到位。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