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华音制衣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3-02-20 15:29: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苏州华音制衣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09第20号)。

信息显示,苏州华音制衣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华音制衣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整。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3〕09第20号

违法事实


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

处罚内容


处罚款25万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华音制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317441260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郑敦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07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2-07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东坡文旅大会 | 东坡鱼、醉鹅肝… ...

  • 加强管线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

  • 第32届中国国际汽车服务用品及设备 ...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着力打造轨道交通 ...

  • 宝鸡陇县:“羊保姆”护航产业兴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