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0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流通环节对当事人于2022年09月27日生产的“味香约”牌鸡翅(青花椒味)(辐照食品)进行了抽样送检(规格400g/袋,抽样数量8袋,抽样基数15袋);2022年11月22日,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No:SC22500000341735865),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1月23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No:SC22500000341735865),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执法意见书,口头及书面告知当事人对检验过程、检验结果有异议应于7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2022年12月12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不合格鸡翅(青花椒味)(辐照食品)生产8kg,被抽检3.2kg(全部送至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共召回0袋,共销售8kg。销售出去的鸡翅(青花椒味)(辐照食品)产品暂未收到消费者举报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企业排查,由于当事人生产产品食品添加剂搅拌不均匀等原因造成。整改情况:延长拌料时间。2023年02月09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