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5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9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周富会销售的散装高粱白酒,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周富会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周富会于2022年11月30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经营者周富会未及时更新食品标签标示的内容。
整改措施:1.及时更新食品标签,保证标签标示内容与所售食品一致。2.及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问题食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3日向周富会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2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 号)第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2月15日向周富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62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