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12月2日消息,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省级第三期)。
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2年江苏抽检计划第二批,涉及邗江区单位的有两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锺志林于2022年8月24日从扬州沙头批发市场购买了百合5公斤、生姜10公斤,上述百合“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生姜“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锺志林购进上述“百合”5kg,销售5kg;购进“生姜”10公斤,销售了10公斤。当事人认可上述产品被抽检不合格的事实。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同时,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处罚,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应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0元的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扬邗市监处字〔2022〕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