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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2022-10-14 19:42: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2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户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环科城徐金洪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亭湖区环科城徐金洪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徐金洪蔬菜批发部(徐金洪),并对该蔬菜批发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徐金洪蔬菜批发部共购进生姜10斤,已全部售出,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当地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徐金洪蔬菜批发部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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