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期)。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期)
抽样编号为NCP22330281308432619的生姜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霞菜市场内阿应蔬菜摊(应水英)销售的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的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96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0.452元;2.罚款3000元,罚没共计3000.4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