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6月份,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奉化区刘长光蔬菜行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16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市奉化区刘长光蔬菜行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样,并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22年7月15日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SH22SX029629的检验报告表明,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7月18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宁波市奉化区刘长光蔬菜行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未收到相关产品反馈,召回数量为0。
(三)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