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
一、抽样编号为XC22330281308430935的青菜的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马渚镇阿家弟快餐店销售的青菜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73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二、抽样编号为XC22330281308431960的青菜的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尚席餐饮馆销售的青菜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不处[2022]4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