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2330106307530922;产品名称:桔子鲜果捞;生产日期:2022年03月17日;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企业:三门县桔缘食品有限公司。
抽样单编号:XC22330102307131254;产品名称:桔子鲜果捞;生产日期:2021年08月26日;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企业:三门县桔缘食品有限公司。
抽样单编号:XC22330226308831354;产品名称:黄桃鲜果捞;生产日期:2022年05月05日;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企业:三门县桔缘食品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于2022年05月23日和2022年06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对上述桔子鲜果捞和黄桃鲜果捞进行了召回,于2022年07月20日,已召回36箱(共432杯)生产日期为2022年05月05日的黄桃鲜果;于2022年07月25日,已召回75箱(共900杯)生产日期为2022年03月17日的桔子鲜果捞和44箱(共528杯)生产日期为2021年08月26日的桔子鲜果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08月26日桔子鲜果捞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03月17日的桔子鲜果捞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05月05日的黄桃鲜果捞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处罚〔2022〕4029号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