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20日,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国家抽检邯郸市广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食品酥鱼核查处置信息的通告。
关于国家抽检邯郸市广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食品酥鱼核查处置信息的通告
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我局立即启动了核查程序,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均未发现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和山梨酸。经调查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未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且当事人制作酥鱼制作工艺和原料中需使用食醋,原料食醋中苯甲酸、山梨酸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且成品酥鱼检验报告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含量远低于食品原料食醋中的含量。更换原料食醋后产品符合标准。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带入原则,该单位生产的酥鱼符合带入原则,决定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