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5日,贵州省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0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0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清镇市华丰宏坤调味品经营部经销的纯芝麻油(分装):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贵州省元旦春节专项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于2022年02月09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纯芝麻油(分装)、商标:香如許及图形、规格型号: 200ml/瓶、生产日期:2021年12月04日、质量等级:一级)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20101564号。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清镇市华丰宏坤调味品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按程序调查清楚后,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清市监处罚[2022]67号。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可能是生产厂家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导致乙基麦芽酚超标。
2.清镇市华丰宏坤调味品经营部已明确将进一步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