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涉及青田县陈如彬销售的生姜和豆芽。
抽检基本情况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生姜和豆芽进行抽样,抽样后由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
生姜的检验报告显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豆芽的检验报告显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风险防控情况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4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份(NCP22331121311730144、NCP22331121311730142),检验报告2份(No:22JF0327007、No:22JF0327008),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查货涉案批次的生姜和豆芽。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3日从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李嗬蔬菜店购进生姜10kg,购进总价4.5元kg。2022年3月23日从永嘉县禾光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豆芽10kg,购进价格1.7元/kg。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具体散卖的数量和批发的数量各多少已无法查清,除被抽检样品外均已销售。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召回,截至目前未收到顾客相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