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涉及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3939853的芹菜。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集贸市场(章雨)销售的芹菜,是从昆明市呈贡区金马铺街道中心社区购进,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昆明市五华区莲华集贸市场(章雨)共购进芹菜4公斤,货值44元,已销售4公斤,无库存。经溯源,未找到供货商。省市场监管局已及时将此不合格信息通报省农业农村厅。由于芹菜是新鲜食用农产品,故未能召回。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昆明市五华区莲华集贸市场(章雨)销售不合格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编号为“五市监处字【2022】第055号”的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昆明市五华区莲华集贸市场(章雨)采取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入场销售人员的管理,提高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快检的批次和频次,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在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可管控,禁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2月27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