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涉及抽样编号为PJ21000000001730868的韭菜。
(一)基本情况
黄兴荣销售韭菜,经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黄兴荣共购进韭菜30公斤,货值120元,已销售30公斤,无库存。经溯源,未找到供货商。省市场监管局已及时将此不合格信息通报省农业农村厅。由于韭菜属于新鲜食用农产品,故未能召回。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黄兴荣销售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黄兴荣为外地人,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管局多方寻找联系当事人,均无果,故未能立案。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市场开办方昭通市金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土农产品批发大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入场销售人员的管理,提高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快检的批次和频次,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在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可管控,禁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