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临汾经济开发区长有便民果业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临汾经济开发区长有便民果业店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的香蕉,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9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在生产环节。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行政处罚。通报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