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号)。据通告,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区1家经营企业2批次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一、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经营的2022年1月16日购进泥鳅(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泥鳅共计5kg,该局抽样2.302kg,其余泥鳅已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为当事人从双福国际农贸城购进,当事人在购进产品时未进行进货查验。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该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7日对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经营的2022年1月16日购进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芹菜共计10kg,该局抽样2.302kg,其余芹菜已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为当事人从双福国际农贸城购进,当事人在购进产品时未进行进货查验。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该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25日对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凤琳食品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