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15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绥芬河市祥光经贸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关于对绥芬河市祥光经贸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通知书》(黑市监省检字【2021】03135378号要求,我局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现绥芬河市祥光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am皇宫冰淇淋(紫皮糖口味)”,抽样单编号为XC21320592344541690(标称加工日期为2021-02-18),不合格检验项目均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绥芬河市祥光经贸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予以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绥芬河市祥光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经销商储运不当。企业的整改措施为对经销商进行严重批评;严格要求经销商配送、贮存;定期对经销商开展培训。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