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15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关于对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按照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通知书》要求,我局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发现,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名称为“黄豆芽”,抽样单编号分别为DC22231000258130082(标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的问题。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就此问题作出以下整改:1、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知识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