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盒马旗下公司因经营不合格食品再度被通报。
经销的橙汁被检出禁用甜味剂,复检仍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显示,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紫福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Tipco橙汁(原产国:泰国),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安赛蜜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显示,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紫福路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不在人体内代谢和提供能量。长期食用安赛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安赛蜜。果蔬汁(浆)中检出安赛蜜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原辅料把关不严或生产环节交叉污染造成。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上海盒马已多次曝出经营不合格食品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盒马”)均为盒马(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盒马已多次被查出经销不合格食品。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9月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0985 号)显示,上海盒马嘉定第一分公司经营的长脚蟹(采购日期:2021年5月11日)和衢州韭菜(采购日期:2021年5月11 日),经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75.32 元;罚款60000元。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上海盒马因违反《食品安全法》,于2021年10月21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0元,涉及的具体问题为:上海盒马销售的天目山笋干(生产日期:2021-1-21)经上海格瑞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测,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Q/LTS0006S-2020《天目笋干》要求。随后,上海盒马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结果仍不合格。
信用中国数据还显示,上海盒马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于2021年4月14日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