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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公示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10-28 15:54: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7日,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公示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溧阳市)

我局8月份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名称: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条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生姜,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2864,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8-05,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溧城东方华盛小百货商店,抽样日期:2021-08-05,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2、进口香蕉,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2917,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8-10,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荣昌红五星购物广场,抽样日期:2021-08-10,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核查处置情况

1、溧阳市溧城东方华盛小百货商店的生姜,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2864,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本局决定免予处罚。

2、溧阳市荣昌红五星购物广场经营的进口香蕉,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2917,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本局决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能积极配合监督人员排查不合格原因,现已针对不合格原因已全部限期整改到位,且当事人承诺今后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8月份2批次不合格食品明细表
序号被抽样单位抽样单编号报告编号食品名称标示生产单位检验机构环节不合格项目检测报告日期备注
1溧阳市溧城东方华盛小百货商店NCP21320481280932864№:2021LJZJ-JC03314生姜/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流通噻虫胺2021.08.28
2溧阳市荣昌红五星购物广场 NCP21320481280932917№:2021LJZJ-JC03372进口香蕉 /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流通吡虫啉2021.08.28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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