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号)
抽检编号为DC21331000005132957香蕉和DC21331000005132959菠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005132957;产品名称:香蕉;抽检日期:2021-07-21;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泽国万德隆超市;标识生产:浙江御品匠贸易有限公司。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005132959;产品名称:菠菜;抽检日期:2021-07-21;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毒死稗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泽国万德隆超市;标识生产:台州市富农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8月17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温岭市泽国鞋革商城一楼的超市.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够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温市监处罚〔2021〕15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