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5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2021年7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诸暨市同山古匠香酒作坊生产的同山烧(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同山古匠香酒作坊生产的同山烧(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7月23日向诸暨市同山古匠香酒作坊直接送达了编号SPCS20210043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浙江绿芽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芽高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绿芽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芽高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8月03日向浙江绿芽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SPCS20210045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诸暨市诸庄酒作坊生产的高粱酒(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诸庄酒作坊生产的高粱酒(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8月31日向诸暨市诸庄酒作坊直接送达了编号SPCS20210064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