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20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据通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涉及镇江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芳芳海鲜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生产日期为2020-11-01。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2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芳芳海鲜经营部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3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字〔2021〕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