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3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省抽2021年第1号)。公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38号),涉及成都市3家生产单位1家委托生产单位、3批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对成都市旗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添加蔗糖红枣燕麦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无添加蔗糖红枣燕麦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33821,生产日期:2020.6.3;规格型号:600克(内装独立小包)/袋;商标为:旗树+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 Q/QSS0003S-2017《调和芝麻糊(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编号为:SPE2020A04189)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无添加蔗糖红枣燕麦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122袋,货值1098元;已销售16袋;库存106袋;封存106袋;该涉案已销售16袋产品均使用于抽样检验。当事人成都市旗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涉案无添加蔗糖红枣燕麦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由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是由当事人物料在烘烤灭菌时,灭菌温度有偏差,烘箱温控仪设置温度为110℃,但推车烤盘上高点温度值实际只达到70℃,低点物料温度只有50℃,低点物料温度达不到灭菌效果导致大肠菌群超标。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成都市旗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1)收到产品不合格通知书后,公司立即组织排查人员进出车间更换工作服饰、洗手消毒、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均按照公司卫生管理制度执行;(2)公司邀请有资质的微生物方面专家对公司生产车间、生产过程进行实地查看,经过专家现场排查发现物料在烘烤灭菌时高点物料与低点物料灭菌温度存在偏差,存在灭菌效果不稳定的风险;(3)根据专家建议将烘烤灭菌温度设置由110℃调整为130℃烘烤1小时,然后将推车轮转,将低点物料换到高点物料位继续烘烤30分钟,达到灭菌效果;(4)要求生产班组每天下班后对生产车间全面消毒,并定期对洁净区进行熏煮消毒;(5)公司主动申请停产,对车间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8月17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