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
根据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NO:HZ-J20095938等检验报告,涉及我县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汤有存销售的鸭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2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天台县有存超市所销售的鸭蛋进行监督抽检。2020年10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编号NO:HZ-J20095938),样品名称:鸭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其他风险控制措施。2020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并于当日立案调查。2020年12月8日,执法人员已将相关案件移送天台县公安局(天市监洪移字〔2020〕6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王超销售的青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4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天台县晓珍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菜实施抽检。2020年10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编号NO:HZ-J20096222),样品名称:青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并于当日立案调查。2021年1月8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市监洪处字〔2021〕2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