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1期)。
据公告,京山欣和欧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有根黄豆芽样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京山欣和欧发商贸有限公司 | 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中央广场 | 有根黄豆芽 | 散称 | / | 2020-06-18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55.9μg/kg║不得使用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该生产日期为购进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