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81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7号)。
据通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柱县康德中央大街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样品,被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柱县康德中央大街分公司 |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路7号 | 鲈鱼 | / | / | / | 氧氟沙星 ║14.2 μg/kg ║不得检出 | 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