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十七期)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十七期)》涉及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温州市卓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子核桃姜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卓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子核桃姜茶(批次:2026-05-19),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温州市卓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松子核桃姜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之规定。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08月31日作出编号为乐市监处罚〔2026〕99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86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8625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