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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旅游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合规提示

2026-08-05 16:11: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维护旅游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旅游领域虚假商业宣传、商业贿赂等问题,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合规提示:

1.严禁虚假宣传 拒绝“滤镜”营销

经营者必须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严禁“图文不符”式宣传

住宿经营者:不得对酒店星级或者等级做不实、夸大宣传,发布过度美化不实的照片诱导消费。

景区经营者:不得使用过度美化的“照骗”引流,不得虚构景观、虚假宣传景区游览环境、设施和服务内容,误导游客消费。

旅行社:不得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参团后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以“零元购”“免费游”为噱头,实际隐藏强制购物或附加高额费用。

严禁刷单炒信、商业诋毁

不得通过虚假预订、雇佣“水军”、虚构好评等方式人为提升销量、评分或热度。

不得通过互黑互踩、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等方式进行商业诋毁。

2.严禁商业贿赂 坚守合规底线

禁止在经营活动中,通过暗中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1.禁止向合作方员工行贿。餐饮、酒店、特产店等经营者不得向旅行社的导游或工作人员支付“人头费”“好处费”“茶水费”“提成”等,以换取带团进店消费、指定合作等机会。

2.严禁利用优势地位收受回扣。旅行社或导游不得收受购物点、自费项目经营者给予的“返点”“佣金”。

3.投诉举报渠道

如您遇到或者发现旅游领域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请您:

1.留存购买凭证、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依据。

2.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

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来源:天津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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