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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4月份价格投诉典型案例

2026-05-13 15:24:41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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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6年4月28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高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26年4月5日13:00在龙子湖区龙湖春天大学城购物中心A区1栋轻颜美肤店消费时,被工作人员以“免费检测皮肤”为由吸引进店。检测过程中,工作人员夸大其皮肤问题严重性,诱导其办理306元祛痘套餐。在祛痘服务中途,工作人员又以"需要除螨"为由推荐免费机器服务,但服务结束后强制要求其购买980元修复膏,称不使用会导致皮肤严重受损。高女士前后共计消费1286元,认为商家存在明显的诱导消费和变相强制交易行为,在与商家协商退款未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协助退还不合理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接诉后,立即指派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涉事轻颜美肤店进行现场核查。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店的经营资质、服务价目表及消费记录,核实了高女士反映的消费经过。经查,该店存在以免费体验为引流手段,在服务过程中逐步诱导消费者增加消费项目,且未提前明确告知全部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的行为。

鉴于本案消费金额不大且双方争议焦点明确,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家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相关规定,指出其经营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经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轻颜美肤店一次性退还高女士消费款650元,双方当场履行完毕。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美容服务行业典型的“免费体验 +诱导消费”纠纷案件,也是大学城周边年轻消费群体容易遭遇的消费陷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本案中,涉事美容店以“免费皮肤检测”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进店,随后通过夸大皮肤问题制造焦虑,在服务过程中临时增加收费项目且未提前明确告知价格,实质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种“先免费、后宰客”的经营模式在美容美发、养生保健等服务行业较为常见,尤其容易针对学生、年轻女性等消费群体实施。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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