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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2期)

2026-02-14 16:59:00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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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547批次,其中合格540批次,不合格7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奉化区舒文甩副食品店销售的腊肠,氯霉素不符合标准要求;象山仟家易麦百货商场销售的五香鸡翅,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江北约果百货商行销售的进口香蕉,吡虫啉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江北金旋餐饮店销售的鲜鸡蛋,甲氧苄啶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西河大院饭店销售的雪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下应子夜饮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顺旺基美食馆销售的线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60211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60211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zip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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