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饼干、糖果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等19类食品1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0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义乌市迈净水果店在网店(美 团网)销售的1批次泰国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东阳市志博水果店在网店(美 团网)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金华市金东区家辉果业经营部销售1批次桂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杭州瑧地食品有限公司在网店(拼 多 多)销售的标称杭州品溢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古法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金华市建忠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线椒,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60128).pdf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