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0202)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饮料、食用农产品、调味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5类食品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80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义乌市江东街道九联菜市场蔬菜王苏兰销售的1批次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义乌市有鑫小食杂店在网店(美 团网)销售的1批次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金华市金东区郭正洪蔬菜经营部销售1批次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