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饮料、蔬菜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乳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19类1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马鞍山市花山区芳春水果店销售的云南蜜桔(食用农产品),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育才路菜市场季青销售的面山药(食用农产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山农贸市场刘启刚销售的红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