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了商品包装物减量监督抽查,按照规定将《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等文书资料寄送产品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
由于部分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效联系方式等原因,造成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详见附表)。请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我局领取上述文书资料,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如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请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应事实清楚,诉求明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十五日内未书面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404室
联系电话:021-64220000转2483、2479
序号 | 抽查产品类别 | 样品标称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规格型号 |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销售者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1 | 商品包装(茶叶及相关制品) | 五福临门•大红袍 | 供销福茶 | 249克(30泡 ) | 2024-03-01 | 福建省供销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品牌商) | 包装空隙率 |
2 | 商品包装(茶叶及相关制品) | 龙井茶 | / | 90g (2.5g* 36袋 ) | 2025/03/20 | 上海束氏茶道有限公司(销售商) | 包装空隙率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监督抽查结果送达公告(2025年第2批).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