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一口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凉薄荷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7月1日,本局依法向重庆一口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清凉薄荷水已无剩余库存。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清凉薄荷水共计32件(768瓶),售出30箱(720瓶),抽样8瓶,其余40瓶已被当事人公司员工饮用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已销售给个人消费者,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设备设施清洁台账,定期清洗生产场所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连会食品加工坊生产的挂面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6月11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连会食品加工坊(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挂面均尚未售卖。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挂面共计2.5kg,全部用于抽样。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严禁在挂面原料里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禁止后期继续使用柠檬黄添加剂。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生产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硒宝康农产品经营部经营的黄豆芽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7月3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硒宝康农产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黄豆芽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黄豆芽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为11kg,抽样4.4kg,其余部分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菜帮农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红小米(辣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7月4日,本局依法向重庆菜帮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红小米(辣椒)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小米(辣椒)为25kg,抽样3.4kg,其余部分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