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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情况通报公布

2025-08-21 13:45: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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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2025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情况通报公布。

2025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云南省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是指:包装、储运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包括钢桶、金属桶罐和塑料容器等3类产品,主要检验依据有:GB/T 325.1-2018《钢桶》、GB 16473-1996《黄磷包装钢桶》、GB/T 13252-2008《钢提桶》和GB 18191-2008《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等,主要检验项目有:外观、尺寸、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提梁(提环、提手)强度试验。抽样区域覆盖了昆明市、玉溪市和红河州,在21家生产、销售企业抽取了40批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4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此外,今年省局对气雾剂包装开展风险监测,主要监测项目有:尺寸、涂层质量、气密试验、变形压力、爆破压力等。在昆明市1家产品使用企业抽取了3批次气雾剂包装样品(涉及2个品牌3个规格),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不再区分闪点)全部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钢质手提罐类产品相应列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进行监管。本次抽查持续加大了对流通领域钢质手提罐类产品的抽查力度,抽查对象以州、市的大型加油站为主,从现场抽样和检验结果情况看,管理较为规范,产品质量稳定。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流通领域钢质手提罐类产品特别是乡镇小型加油站与五金店等经营主体的检查、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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