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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5-08-13 13:16:31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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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包括: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延伸抽检样品、饮料。抽检样品共计1131批次,其中合格1100批次,不合格3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1批次[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噻虫胺、吡唑醚菌酯、除虫脲、三氯蔗糖、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铅(以Pb计)、甲拌磷、噻虫嗪、乙酰甲胺磷、恩诺沙星]。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三氯杀螨醇]。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速冻食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糕点1批次[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25年第15期).pdf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5年第15期).pdf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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